在國外說「大麻無害」台灣要法辦? 陳沂:法務部根本恐嚇人民箝制自由
【劉育良/綜合報導】法務部指出,在網路上教導他人施用大麻,或散布「大麻無害論」引誘他人施用大麻,無論犯罪地在國內或國外,司法機關都可以追訴究辦。引來網紅陳沂批評,「真不敢相信這是民主自由的中華民國法務部發表的言論!」
陳沂昨晚在臉書發文表示,法律上引誘的定義,是本來不想吸食,經勸說誘惑而施用,「請問只是發表Da麻無害的言論,何來勸說誘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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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又質疑,如果是在大麻合法的國家,即便引誘他人呼麻,那行為結果地都是在海外,中華民國政府有何管轄權?「身為國家機關,這樣的言論根本是在恐嚇人民,箝制自由!哈們」。
有網友留言「柯建銘他兒子運大麻怎麼不說?」陳沂則表示「綠能你不能」;還有人譏諷「吸麻不行運麻可以」,陳沂回覆說「你爸是柯建銘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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