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版性平三法拍板!「權勢性騷」最重判3年、最高罰100萬|壹蘋新聞網

政院版性平三法拍板!「權勢性騷」最重判3年、最高罰100萬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MeToo運動席捲全台,受害人從政壇遍及演藝圈、藝文圈、商界、校園等,行政院會今一口氣通過《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三部修正草案,將送立法院臨時會審議,院長陳建仁促相關部會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積極完成準備工作。
行政院會今通過性平三法的修正草案。施智齡攝
行政院會今通過性平三法的修正草案。施智齡攝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今於院會後記者會轉述,院長陳建仁說,這段時間以來,不斷有性騷擾被害人揭露過去受暴的經歷,遍及各行各業,令我感到非常痛心與不捨,而對於這些性騷擾事件,政府責無旁貸應當立即有所反應。

陳建仁感謝政務委員羅秉成在短短不到1個月的時間,帶領各部會緊鑼密鼓進行意見徵詢及法律調合整理,共召開超過70次會議,以最快速、最嚴謹的態度,完成法制作業。

性平三法修正草案,以被害人保護為中心,目標為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並採跨領域、跨專業、跨部會之聯防方式,齊力架構有效、友善、可信賴之防治網絡,邁向性騷擾防治的新世紀。

此次修法,重中之重為嚴懲「職場權勢性騷」,包括新增民事懲罰性賠償,利用權勢、雇主犯性騷者,加重最高5倍罰鍰;刑事上,加重權勢性騷擾刑期2分之1,現行有期徒刑2年以下,修法後將處至3年;行政罰則新增雇主為行為人行政罰1到100萬元,一般型行政罰鍰1到20萬元,權勢型罰6萬到60萬。

陳建仁促請衛福部、勞動部及教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爭取早日完成修法程序,並準備各項預備工作及教育宣導,設立相關的委員會,確保民眾生活平安,讓性騷擾得到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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