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施暴無辜民眾調查出爐 跳針「黃男沒主動說認錯人」!立委傻眼:避重就輕
【即時中心/綜合報導】新北市三重分局2名警員, 9月20日追緝通緝犯時,將黃姓男子誤認為通緝犯,雙方發生拉扯推擠,黃男多處擦挫傷,事後控告警員傷害及妨害自由。警政署調查報告在昨(2)日出爐,但立委王婉諭批評,報告中不斷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根本推卸責任、避重就輕。
立委王婉諭在臉書發文,警政署的調查報告中,不斷強調「黃姓男子不願告知姓名、沒有主動說是認錯人」,然而,針對警方在壓制後繼續打人、拉扯手銬、罵三字經、偷捏下體等行為,卻是避重就輕,隻字未提!「沒想到等了這麼久的調查報告,內容卻是讓人十分傻眼!」這樣的調查報告,讓人完全感受不到警方檢討、改革的態度!
王婉諭說,事發後黃男父子為了自保,蒐集許多錄音檔與影像。從先前公開的畫面,很明顯就可以聽見黃男在遭壓制後,不停大喊「認錯人了」、「我就住在旁邊」、「我叫黃XX」,甚至還很無奈地問警方「為什麼要打我?」要求警方不要再打他,不僅沒有調查報告中「不願告知姓名跟出示證件」的情形,兩名便衣員警也不該在壓制及上銬後繼續毆打黃男!
王婉諭還說,調查報告中也明確提到,黃先生遭到上銬之後,厚德派出所員警到現場就說「黃先生應該不是李姓通緝犯」,翁姓員警當下甚至還有「拿出黃先生身上的證件簡單查看」,卻還是將傷痕累累、打著赤腳的黃男上銬帶回派出所。
對此,王婉諭質問,在當事人不停喊冤,警方也拿證件出來看的情況下,究竟還有什麼理由,要將他當成犯人上銬帶回派出所?更誇張的是,事後兩名員警不僅沒有親自向黃男道歉,還對黃男提告。就連調解當天,也只是試圖把這一切的經過,大事化小小事化無,跟他們說「誤會一場,賠償 10 萬元」。
王婉諭批評,人民對警察的信任,難道是可以用 10 萬元買回來的嗎?黃男精神上的創傷,難道是可以用一句道歉跟 10 萬元,就簡單撫平的嗎?整份調查報告最後,只有針對兩名便衣員警「未依《職權行使法》第四條規定進行盤查,且未在第一時間確認黃先生身份」的部分承認有疏失,並將兩名員警各記大過一次。
王婉諭也對警政署及新北市政府喊話,包庇少數違法員警的過失行為,只會加深警民之間的誤解與不信任,更無助於維繫警察聲譽。相關單位應該徹底釐清事情經過,給予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