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錢不成狠燒前妻鞋子! 男子兩度違反保護令遭起訴
清晨縱火 傍晚狂按門鈴騷擾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一名鄭姓男子與前妻離婚不久,即便法院已核發保護令,禁止其接近或騷擾,仍置若罔聞。今年8月底清晨,鄭男至前妻住處討錢未果憤而縱火燒毀門外鞋子;當天傍晚再次登門狂按門鈴騷擾。桃園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刑法》放火燒燬他人物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前妻聲請保護令 禁止騷擾與接近
起訴書指出,鄭姓男子(50歲)與越南籍女子原本為夫妻,兩人於今年7 月 15日離婚。由於鄭男過去曾對前妻施暴,離婚當天由桃園地院核發民事通常保護令,嚴令鄭男不得對前妻及其家庭成員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亦不得進行騷擾、跟蹤,且必須遠離前妻之住居所及工作場所至少25公尺。
索錢未果怒縱火 傍晚再登門按門鈴騷擾
鄭男明知有保護令限制,仍於8月30日上午7時45分許,前往前妻位住處,向前妻索取金錢遭拒後,竟心生不滿,當場放火燒毀前妻放置於門外的鞋子; 當天傍晚,鄭男再度前往,並持續按壓大門門鈴騷擾。前妻經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委轉告後得知此事,深感恐懼,隨後向轄區警方報案。
案經警方將鄭男查緝到案送辦,鄭男坦承不諱,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及《刑法》放火燒燬他人物等罪嫌,將鄭男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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