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搖晃3月嬰害害終身胃造口餵食 惡保母辯哄睡跌倒!高院不採仍判7年
聲稱抱嬰跌倒致嬰兒頭部撞嬰兒床護欄 一、二審均不採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北市大安區陳姓專業保母,2023年間受託照顧剛滿3個月大的嬰兒,但陳女不明原因猛力搖晃該嬰兒,導致嬰兒腦性麻痺,治療後仍無法以口餵食,必須胃造口進食,且有重度發展遲緩症狀。北院一審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重傷罪判陳女7年徒刑,上訴後,高院二審昨(21日)駁回上訴,仍判陳女7年徒刑,可再上訴。
專業保母竟發生搖晃嬰兒致重傷害
法院判決指出,陳女是在2023年5月間受委託在自己台北市大安區的住處中,托育才3個月大的張姓男嬰,陳女自己也育有2名子女,即便陳女具備相關照護知識及實際照顧嬰幼兒的經驗,仍發生這起搖晃嬰兒導致重傷害的憾事。
嬰兒遭猛力搖晃致受虐性腦傷 發展遲緩
這起虐嬰案發生在2023年6月底晚間11許,陳女之前猛力搖晃嬰兒後,發現嬰兒昏迷不醒,緊急叫救護車,救護車緊急將嬰兒送到台北醫學院附設醫院急救,之後又轉診到台北馬偕醫院。醫師診斷認定嬰兒雙側硬腦膜下出血、雙側視網膜出血、疑似受虐性腦傷、缺氧缺血性腦病變、癲癇、左側頂部顱骨線性骨折。
經過數年的治療,嬰兒仍因腦出血及缺氧,確診受虐性腦傷、中樞神經極度障礙的嬰兒腦性麻痺、雙側感音神經性聽覺障礙(無法以藥物及手術治療),且無法經口餵食,必須由胃造口進食、重度發展遲緩。
保母雖辯抱嬰哄睡不慎摔倒 不認虐嬰
檢警介入調查後,陳女否認虐嬰辯稱,當時隔壁進行裝潢工程,嬰兒午睡時驚醒,她抱起來哄睡時,腳不慎勾到地墊摔倒,嬰兒的頭部因此撞到嬰兒床護欄,但檢方不採,仍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嫌起訴陳女。
北院一審認定陳女犯行,判陳女處7年徒刑,上訴二審後,高院仍不採信陳女辯詞,認定陳女確實以不明方式搖晃嬰兒導致嬰兒受無法治癒的腦傷,審酌她並未與嬰兒父母和解,量刑因子不變,昨駁回上訴,維持7年的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