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選民付錢買豬肉 鎮代候選人10萬交保!肉攤老闆請回|壹蘋新聞網

幫選民付錢買豬肉 鎮代候選人10萬交保!肉攤老闆請回

豬肉攤老闆及選民等6人無保請回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苗栗報導】賄選方式無奇不有,苗栗縣卓蘭鎮1名詹姓鎮民代表候選人,涉嫌多次利用選民向1處豬肉攤車購買肉品時,搶著為他們付錢尋求支持,昨(21日)被檢方喚傳到案,訊後10萬元交保,其他6人請回。
詹姓候選人在民眾買豬肉時搶著付錢,尋求投票支持,被檢察官認定有賄選之嫌,諭知10萬元交保。AI生成示意圖
詹姓候選人在民眾買豬肉時搶著付錢,尋求投票支持,被檢察官認定有賄選之嫌,諭知10萬元交保。AI生成示意圖

候選人站攤車旁幫選民付錢買豬肉

苗栗地檢署據報,卓蘭鎮鎮民代表詹姓候選人涉嫌為里民支付購買肉品之價金,尋求投票支持,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案件,旋即指派劉偉誠主任檢察官、呂宜臻檢察官偵辦,昨天指揮警調執行搜索,傳喚、通知共7人到案說明。

據了解,詹姓候選人係在選區內1處豬肉攤車,看到選民前來購買肉品時,搶著為選民付錢,每次付的費用約在1、200元至數百元不等,以尋求選民支持。至於豬肉攤車老闆則是以證人身分傳喚,有無犯意聯絡仍有待檢方進一步調查。

候選人10萬交保!肉攤老闆及選民請回

檢察官訊問後,認詹姓候選人涉犯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惟無羈押必要,檢察官諭知以10萬元交保,其餘包括豬肉攤車老闆及涉嫌受賄的選民均無保請回。

苗栗地檢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情事,請勇於檢舉,可洽本署反賄選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按4,或掃瞄QR CODE加入苗栗地檢署LINE好友,辦案團隊絕對確保檢舉人身分之保密,並積極查緝,以共同維護純淨之選風,鞏固國家民主之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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