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1.7公斤白米涉賄選! 桃園里長候選人遭聲押禁見
檢警調傳喚20人到案 2名樁腳各10萬元交保
【記者張沛森/桃園報導】桃園市新屋區一名劉姓里長候選人涉嫌在今年6、7月間親自透或透過陳、謝2名樁腳向里民發放重1.7公斤、價值約2百元的白米1包,案經檢、調、警蒐證比對後,昨天(19日)搜索並傳喚劉姓里長候選人等20人到案,經複訊後,劉姓里長候選人因罪嫌重大已向地院聲押禁見,另2名樁腳各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署表示,桃園市新屋區一名劉姓里長候選人涉嫌於今年6、7月間親自或透過陳姓、謝姓樁腳向有投票權之里民,發放重量1.7公斤、價值約200元白米1包,並於發送時尋求支持。
全案經檢察官李伊真指揮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刑大和楊梅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多方蒐證及分析比對,昨天持桃園地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傳喚劉姓里長候選人等3人及相關證人17名共計20人到案。
動員7名檢察官訊問 候選人遭聲押、2樁腳各交保10萬
由於人數眾多,地檢署動員7名檢察官訊問後,認劉姓里長候選人等3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於投票權人行求賄賂罪嫌,犯罪嫌疑重大,劉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姓、謝姓2名樁腳則各交保10萬元。
地檢署呼籲:端正選風切勿心存僥倖、高額檢舉獎金保密到底
桃園地檢署重申,公平、公正與乾淨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公職人員候選人爭取選民支持,應以服務熱忱與政見爭取認同,切勿心存僥倖,以提供現金、發送禮品、招待餐會或旅遊等任何形式行求期約賄選。選民若遇有任何候選人或樁腳以現金買票或餽贈禮物企圖影響投票意向,請勇於挺身而出,撥打24小時免費檢舉專線:0800-024-099,檢舉人身分依法受到全程嚴格保密,查證屬實更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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