薑母鴨、檳榔害的?台南男酒測超標不服判刑 上訴遭駁回
辯動完肝臟手術、吹氣會痛 酒測值高達0.41毫克
【記者莊曜聰/台南報導】酒測連吹好幾次都失敗,竟是因為「剛動完肝臟手術」?台南一名張姓男子去年12月駕駛小貨車遭警方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41毫克,遭判刑2個月。他不服上訴,質疑警方沒提供水漱口、未等滿15分鐘,台南地院勘驗密錄器後認定程序合法,駁回上訴,判決不得再上訴。
否認喝酒稱只吃檳榔 酒測超標才提薑母鴨
判決指出,張男去年12月18日下午駕車行經台南市東區裕農路、裕信路口,因雙眼通紅遭警方攔查。員警詢問是否飲酒,他堅稱沒有喝酒,只吃了一整天檳榔。準備酒測時,他又表示自己剛動完肝臟切除手術,傷口疼痛、無法持續吐氣,連續多次因氣量不足而無法完成取樣。
警方沒有動怒,反而反覆示範吹氣方式,提醒他連續吐氣,也讓他喘口氣再試,甚至安慰「好好好、辛苦了」。直到酒測成功,儀器顯示每公升0.41毫克,張男才提到前一晚吃了摻有米酒的薑母鴨,還要求重新檢測,但遭警方拒絕。
法官勘驗密錄器 認定酒測程序合法
張男與律師上訴主張,警方沒有提供漱口水,也未等滿15分鐘;既然先前吹氣失敗可以重來,為何成功測出數值後就拒絕重測,質疑酒測結果不具證據能力。
合議庭勘驗密錄器後認為,張男從遭攔查到接受酒測已超過15分鐘,且當時明確表示沒有飲酒,警方未提供漱口水並未違法,且因吐氣不足導致儀器無法完成取樣,與成功檢測後要求重測不同,法官也指出,檳榔配料即使含有微量酒精,經發酵、揮發後幾乎不存在,難以解釋酒測值為何高達0.41毫克,因此維持原判,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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