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身仍登記參選!前彰化議員江熊一楓涉詐助理費 一審判決出爐|壹蘋新聞網

官司纏身仍登記參選!前彰化議員江熊一楓涉詐助理費 一審判決出爐

檢方起訴求處9年6月徒刑 一審判4年6月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彰化報導】前民進黨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任職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487萬餘元,她本打算在今年議員選舉捲土重來,卻在去年12月因捲入助理費案遭收押,今年3月彰化地檢偵結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羈押迄今已9個多月,不過仍透過夫婿江昭儀登記參選,彰化地院14日宣判,判處她4年6月徒刑,因全案尚未定讞,不影響其參選資格。
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12月遭羈押,今年3月被彰檢起訴,她仍完成登記參選。翻攝江熊一楓臉書
前彰化縣議員江熊一楓涉嫌詐領助理費,去年12月遭羈押,今年3月被彰檢起訴,她仍完成登記參選。翻攝江熊一楓臉書

遭控不實申報助理費 羈押期間仍完成參選登記

江熊一楓曾任3屆縣議員,在2022年時連任失利,隔年挑戰北斗鎮長補選也失敗,但仍活躍於地方政壇,也計畫在2026年縣議員選舉捲土重來,不料去年12月底,因捲入助理費案遭到收押。

檢察官查出江熊一楓涉詐領487萬元助理費,今年3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將她起訴,具體求刑9年6月。全案移審後由彰化地院接續羈押,最次一次是在8月25日裁定延押,她提出抗告,也在9月4日透過丈夫江昭儀完成登記,將以無黨籍身分參加彰化縣第七選區縣議員選舉。

一審判決尚未定讞 參選資格目前不受影響

彰化地檢起訴江熊一楓,其餘4名被告也依貪汙治罪條例共同正犯身分起訴,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江熊一楓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4年6月刑期,其餘4名被告依「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分別判處1年9月至2年刑期,均褫奪公權1年,宣告緩刑,並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8萬元。

判決結果低於當初彰檢求刑,後續將研議是否上訴;而江熊一楓的丈夫江昭儀14日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妻子從去年底被羈押,至今已近10個月,她本身沒有貪汙行為及計畫,由於不清楚判決理由,因此不便表示意見。

彰化地院今天宣判,判處江熊一楓4年6月徒刑,但未定讞,不影響其參選資格。資料照
彰化地院今天宣判,判處江熊一楓4年6月徒刑,但未定讞,不影響其參選資格。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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