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吸毒為何8個月才偵結 新北檢細說偵辦時序|壹蘋新聞網

檢察官吸毒為何8個月才偵結 新北檢細說偵辦時序

閱卷得知被告是檢察官 依法偵辦並通報高檢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劉姓檢察官吸毒遭緩起訴案,因外界質疑為何案發是在今年2月27日,卻遲至本(10)月13日才偵查終結,新北檢為避免外界誤解,下午特別偵辦劉男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案件,外界關切自今年2月27日警方查獲至10月13日偵結的辦案時程。
「天下第一檢」爆出劉姓檢察官(圖右)吸毒!包包被新北警方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疑似毒針,同行鄭姓友人(圖左)也搜出毒品。翻攝畫面
「天下第一檢」爆出劉姓檢察官(圖右)吸毒!包包被新北警方搜出安非他命殘渣袋、疑似毒針,同行鄭姓友人(圖左)也搜出毒品。翻攝畫面

蘆洲分局移送後分案 2度傳劉姓檢察官訊問

新北檢指出,劉姓被告於今年2月27日下午1時27分許,經新北市警局蘆洲分局警員查獲涉嫌施用第二級毒品,警方依法採集尿液送驗,並將相關扣案物送請鑑驗。蘆洲分局直到8月21日發文函送全案偵查卷證,新北檢於8月27日收受後於9月4日分案,由承辦主任檢察官交辦檢察事務官進行相關偵查作業。
 
新北檢表示,承辦主任檢察官於本(10)月1日核閱檢察事務官送閱案件時,才知悉劉姓被告是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隨即陳報檢察長,檢察長並立即向高檢署檢察長口頭通報,隔天10月2日隨即發文通報高檢署署,並於同日下午第一次傳喚劉男到庭接受訊問,同月5日再次傳喚劉男到庭,當庭諭知緩起訴處分,並於訊問後轉介醫療機構進行戒癮治療評估。

收醫療機構回覆後偵結 緩起訴處分命戒癮治療

直到10月13日,新北檢收到醫療機構緩起訴附命戒癮治療醫療評估回覆單後,承辦主任檢察官立刻依法偵結,作成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從偵辦經過可知,警方是在8月21日才將案件函送,新北檢同月27日收案、9月4日分案後,即依程序進行偵查,並在知悉被告檢察官身分後,立即通報高檢署,10月13 日依法偵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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