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機車「扶起就離開」 畫面揪出肇事駕駛
警提醒別僥倖
【記者李易昌/台中報導】35歲劉女辦完事要騎車離開時,發現原本掛在右側後照鏡上的安全帽被放在椅墊上,懷疑機車有遭人移動,查看下也發現左側車身及後照鏡有多處損傷,懷疑遭擦撞,但因現場無任何聯絡資訊,她便報警求助。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曾科元獲報後前往南區高工路處理,了解情況後便查看周邊可用影像,在鄰宅屋主熱心協助提供監視器畫面下,順利還原事發過程,從畫面中看見一輛汽車倒車時不慎碰撞劉女機車,機車連同安全帽一併傾倒在地,巨大聲響也嚇壞附近民眾,汽車駕駛雖將車扶起,但隨後便逕自離開現場。
在了解事發經過後,警方便通知56歲周姓男駕駛說明,周男表示當時是要到附近購物,停車時聽到後方有聲響,下車查看才發現撞倒機車,雖立刻將車扶起,但看機車看起來沒什麼損傷,才會直接離開。警方依規定對周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
警方提醒,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可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肇事逃逸者,並得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
警方表示,民眾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大小,都應立即停車、報警並留在現場配合處理,切勿認為「沒人受傷、車子也扶好了,應該沒事」,便逕自離開,以免原本的小擦撞,因未依規定處理而衍生後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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