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殺手」廖國豪申請考統測被否准 狀告彰化監獄結果曝光
法官認殘刑過久「無復歸急迫性」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2010年槍殺角頭翁奇楠的「少年殺手」廖國豪,被依殺人罪判刑30年,他在獄中取得空大學位,申請戒護外出參加四技二專統測遭獄方否准。廖提起行政訴訟,但法官認為他還有15年殘刑,以「無復歸急迫性」駁回。
連開16槍擊斃翁奇楠!警界高層大震盪
2010年5月28日,廖國豪受老大楊定融指使,持槍闖入台中市大墩十街日月生技公司,連開16槍擊斃角頭翁奇楠,事後還查出槍擊案發生時,有多名台中市警局高階警官在公司裡面打麻將,並追出該公司根本就是「警察招待所」,引發軒然大波。廖國豪後來主動投案,被依殺人罪判刑30年定讞。
在台中監獄服刑期間,廖國豪取得空中大學學位,後轉到彰化監獄繼續服刑,2023年起連3年向彰監申請戒護外出參加四技二專統測,被獄方否准。廖國豪不服,提出申訴遭駁後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連3年申請外出考統測遭否准!怨違反公平原則
廖國豪向法官表示,他出監後想從事資訊工程,為取得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才申請參加四技二專統測,但連3年被彰監否准,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82號、第626號解釋,人民有參加考試取得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及受國民教育以外教育的權利。
廖國豪還說,監獄行刑之目的在於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培養其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受刑人於監獄中苦讀,戒護外出參加考試並通過測驗者並非少數,嘉義監獄甚至明定受刑人申請戒護外出升學考(甄)試審查要點讓受刑人有機會申請戒護外出參加考試,彰監對其申請差別待遇,違反行政程序法第6條規定及平等原則。
已有學士學位!殘刑尚久「無復歸社會急迫性」
彰化監獄抗辯,曾遴選廖國豪參加2022年、2023年四技二專統測,經報請矯正署核示,遭法務部以廖距離徒刑終結仍有18年多,不具復歸社會急迫性為由否准,後來就未再遴選他參加統測;廖2024年在未事先申請、具體載明外出規畫下,就先行報名2025年統測,不符規定,獄方否准其申請並無違誤;且廖殘刑長、已有學士學位,不能因其他人申請獲准,就認為自己也應被准許。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廖國豪已在服刑期間完成高中及大學學業(空中大學),具有學士資格,努力進修固值得嘉許,但他申請參加四技二專統測是為增加其他技職學能,並非「升學」,且他所犯各罪判刑頗重,仍有15年餘之刑期,彰監認其復歸社會尚非急迫而否准戒護外出考試,難認有裁量逾越或濫用的明顯瑕疵,因此駁回其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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