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女童長期遭同學霸凌!蒐證1年獲賠3萬 成年前再犯恐賠20萬
法院調解訂下禁騷擾條款
【記者凃建豐/嘉義報導】嘉義縣一名國小女童長期遭同班女同學霸凌,不僅在教室內遭大吼、挑釁,還曾被壓制在地,造成臉部瘀青,甚至遭踩踏受傷。女童父母多次向校方反映,卻未能有效阻止霸凌行為,最後在律師協助下,花費一年蒐集證據提起民事訴訟。今年6月,嘉義地方法院調解成立,對方須賠償3萬元,雙方並約定成年前不得騷擾、侵害或無故接觸,違者須支付2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女童母親表示,兩年多前,女兒開始在學校遭受同學言語挑釁、排擠及肢體暴力,對方曾在教室內對女兒大吼、翻白眼、甩外套,甚至將女兒壓制在地,導致臉部瘀青,還曾踩踏女兒腳部造成受傷。女兒承受極大心理壓力與恐懼,曾哭著向父母表示,希望警察能將對方抓走,讓家長十分心疼。
女童父母起初透過學校申訴及協調,希望能讓事件落幕,但對方家長認為只是幼童間的爭執,雙方調和後,霸凌行為仍持續發生。為了保護孩子,父母聽從律師建議,逐次記錄衝突發生的時間、地點及對話,並保留向老師反映的聯絡簿紀錄、心理諮商證明及醫院驗傷單,累積完整證據後,委任律師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
兩造在成年前再騷擾對方須支付20萬元違約金
歷經約一年訴訟,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提出調解方案,雙方終於達成協議。除由對方家長給付3萬元賠償金,也約定兩造在成年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騷擾、侵害或無故接觸對方,若違反條款,須支付2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校方也持續協調,安排雙方在校園日常活動中盡量避開彼此,以降低接觸機會。
女童母親感嘆,這兩年來自己頭髮白了不少,晚上也經常睡不好,過程中甚至曾懷疑是不是自己或女兒做錯了什麼。但她始終提醒自己與孩子:「錯的不是被欺負的人,錯的是欺負別人的人。」
她坦言,3萬元賠償金甚至不足以支付律師費,但重要的是替孩子爭取公道,並為孩子建立更安全的學習環境。她也呼籲,面對校園霸凌,家長不要輕忽孩子的求助訊號,應陪伴孩子、妥善蒐證,必要時尋求法律協助,成為孩子最堅實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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