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遭24小時「跨境監控」 針孔竟對準家門40天!|壹蘋新聞網

沈伯洋遭24小時「跨境監控」 針孔竟對準家門40天!

港人砸36萬請徵信社跟監 跟監不順直接錄影監控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立委沈伯洋,日前自爆住家門口遭不明人士在機車上裝針孔攝影機,24小時監控他及家人,北檢指揮警方偵辦,果然查出是香港人士鞠覺賢、林慶出資港幣9萬9950.09元(約新台幣36萬元),涉嫌跨海委託台灣徵信業者鄭永津跟監沈伯洋,鄭男再以18萬元發包給大愛徵信社謝乙辰及員工江文鑫、侯凱瀚等人,在沈的住家外機車上裝針孔,自2025年10月至11月8日每天24小時監控,連沈的妻女都被拍得一清二楚,徵信人員再將影像傳到境外。北檢今(7日)依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鄭永津等4人,並對鄭男求刑1年6月,另對潛逃出境的鞠、林2人發布通緝。
沈伯洋接受《壹蘋新聞網》專訪時,特別為自己算了一次塔羅牌,今天傳出北檢查出監控他的徵信業者及幕後港籍人士。莊宗達攝
沈伯洋接受《壹蘋新聞網》專訪時,特別為自己算了一次塔羅牌,今天傳出北檢查出監控他的徵信業者及幕後港籍人士。莊宗達攝

港人跨海委託徵信業者跟監 豪爽匯9.99萬港幣當酬勞

北檢起訴指出,鄭永津是微信徵信、全聯徵信負責人,去年9月5日傍晚5時許,接獲香港人士鞠覺賢、林慶委託跟監沈伯洋,鞠覺賢當天還匯款港幣9萬9950.09元,約折合新台幣約36萬元到鄭男帳戶,作為跟監報酬。

北檢指出,因鄭永津旗下徵信公司並沒有跟監員工,於是將跟監任務轉包給謝乙辰經營的大愛徵信,雙方談妥以18萬元承作。鄭男就拿18萬元現金到謝男位在新北市三重區的公司,當面交付款項,再由謝男指派員工江文鑫統籌任務,侯凱瀚及綽號「阿翔」男子協助執行,並由鄭男直接指揮江男。

 

沈伯洋住處外一輛機車疑似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翻攝沈伯洋臉書
沈伯洋住處外一輛機車疑似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翻攝沈伯洋臉書

隨扈在側跟監不順 改計畫在沈住家外機車裝針孔全天候錄影

檢警還查出,江文鑫執行跟監因沈伯洋身旁都有藍姓隨扈在側,導致任務不順利,鄭男向謝乙辰反映後,鞠覺賢與林慶相當不滿,2人去年9月27日,還親自從香港飛到台灣親自監督跟監任務及進度。謝乙辰為了讓鄭永津能向2名香港人士交代,於是提議改以安裝錄影設備監控,鄭、謝2人獲得港人同意後,江文鑫隨即依指示執行。

江文鑫於是請公司不知情員工將一輛機車放置到沈伯洋位於北市大安區的住家外停車格,再趁深夜微型攝影機安裝在機車座墊下,鏡頭朝向沈伯洋住家大門。

機車裝針孔24小時監控沈伯洋 妻女全入鏡

檢方還查到,江文鑫透過手機App連結針孔攝影機,自去年10月1日至11月8日24小時錄影監控沈伯洋及其家人的進出情形。此外,江男還與侯凱瀚、「阿翔」駕車到沈伯洋住家附近,直接以攝影機或手機拍攝沈伯洋及其妻女進出住家的畫面,再將拍到的影像透過Telegram傳給鄭永津組成的跟監群組,鄭男再將影像轉傳給鞠覺賢,藉此非法蒐集、利用沈伯洋及其妻女的個資。

檢認沈伯洋個資受保護 徵信業者跟監、偷拍涉非法蒐集、利用其個資

北檢認為,沈伯洋的社會活動屬《個資法》保障,鄭永津、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4人明知不得非法蒐集、利用,卻仍共同執行跟監、偷拍任務,涉犯《個資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今偵結起訴。

檢方還查扣江文鑫使用的手機、遠端監控設備,並將這些犯罪工具向法院聲請沒收;鄭永津、謝乙辰各自取得的18萬元犯罪所得也一併向法院聲請沒收及追徵。

檢批鄭永津圖私利幫敵對勢力監控特定政治人物 求重判1年6月 

北檢認為,鄭永津身為徵信業者,明知境外敵對勢力近年可能透過各種方式打壓、監控我國政治人物或特定人士,卻為圖個人私利,收受香港人士高額報酬替對方監控沈伯洋,並將蒐集的個資提供境外人士,犯後又避重就輕,雖最後認罪,仍認非真心悔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年6月。

大愛徵信謝乙辰希望向沈伯洋道歉

至於謝乙辰、江文鑫、侯凱瀚3人,檢方認為3人坦認犯行,其中謝男表示會要求公司日後嚴格審查中國地區委託的徵信案件,並希望有機會向沈伯洋道歉,江、侯2人為受僱員工依指示執行任務,建請法院依法量處適當刑度,而香港人士鞠覺賢、林慶2人已逃匿出境,北檢已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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