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慶生灌醉親女兒性侵得逞 獸父竟問:能不能內射?
被害人驚醒怒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1名父親約親生女兒到KTV慶生,酒後前往摩鐵休息,竟趁女兒酒醉加以性侵,被害人驚醒推開父親怒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父親仍硬上,甚至問女兒:「能不能內射?」一、二審均判刑4年,仍可上訴。
邀「血緣上的女兒」KTV慶生!酒後帶去汽車旅館
判決指出,男子「阿德(化名)是已成年被害人的非婚生父親,兩人為血緣上的父女關係,但未經認領,未確定法律上的父女關係。2023年7月某日晚間,阿德以幫女兒慶生為由邀被害人到1家KTV唱歌,2人均有飲酒,阿德以酒後開車會被臨檢為藉口,邀她到附近的汽車旅館休息,被害人同意後一同前往投宿。
被害人進入房間後先到浴室嘔吐,並在浴缸內泡澡時昏睡,阿德竟也進入浴室一同泡澡;被害人醒來發覺即離開浴室到床上睡覺,期間發覺有異醒來驚見父親竟對她性侵,於是大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並推開對方。
兩度性侵親生女兒!問「能不能內射?」
被害人指控,當時父親問「剛剛都是妳嗎」,她回稱「是,都是我」,沒想到父親繼續來第二次,硬要插入,並壓住她的頭強迫為他口交,最後還問她「能不能內射?」被害人事後告知母親,母親質問阿德,阿德否認,被害人報案提告。
阿德否則性侵女兒,聲稱當時在汽車旅館休息時,女兒「摸他下體、頭在我下面」,但他不確定在幹什麼;辯護人則說,告訴人診斷證明書載明她患有長期憂鬱反應、本案除告訴人指述之外,並無其他生物跡證可證明。
一審判刑4年!上訴二審被駁回
被害人則說,案發當天有向男友哭訴遭到父親性侵,但當時不想和父親撕破臉、不想鬧翻,想要冷處理,所以將兩人對話紀錄都刪除,事後仍有聯繫,後來告訴家人,家人都覺得她應該去報案,但她還是害怕他人看待她的眼光,直到同年12月底才報案。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害人前後證述一致,對於遭性侵的時間、地點、方式、次數及事後離去方式等細節均清楚證述明確,也沒有令自身社會評價、名譽受損,而誣指父親入罪的必要及動機,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將阿德判刑4年;阿德提起上訴,近日被二審駁回,全案仍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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