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男寧夏夜市當街掏槍還自拍!彈匣掉地嚇壞路人 真相竟是「生存遊戲」
警依社維法送裁 最高罰1.8萬
【記者曾佳俊/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手持疑似槍枝行走在寧夏夜市周邊,不僅拿槍把玩,還開心舉槍合影,過程中彈匣一度掉落地面,嚇得路人趕緊報警。大同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派員趕往現場,最後在附近超商內找到陳男並查扣槍枝,經確認沒有殺傷力,陳男才坦承是準備參加生存遊戲,一時太過興奮才拿出玩具槍把玩,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裁處。
夜市附近驚見男子亮槍 還拿槍自拍嚇壞路人
大同分局表示,3日上午11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有人持槍在寧夏路一帶行走,甚至拿著槍枝拍照,警方獲報後立即派遣警力趕赴現場。
警方到場後迅速掌握男子行蹤,最後在寧夏夜市附近一處超商內找到陳姓男子,並當場查扣其攜帶的疑似槍枝。
由於案發地點位於人潮聚集的寧夏夜市周邊,民眾第一時間難以判斷槍枝真偽,警方接獲報案後仍依照持槍案件規模處置,先將人控制並查明槍枝性質。
原來是要玩生存遊戲 男子:太興奮才拿出玩具槍
警方調查後確認,陳男持有的並非具有殺傷力的真槍,而是準備參加生存遊戲所攜帶的玩具槍。
陳男向警方表示,當天原本準備參加生存遊戲活動,因為心情太過興奮,才會把玩具槍拿出來把玩,甚至拿著槍枝拍照,沒想到相關行為從外觀看起來與持真槍無異,導致路人受到驚嚇並報警。
警方確認槍枝沒有殺傷力後,仍認為在人潮眾多的公共場所持類似真槍的玩具槍嬉戲,容易造成民眾恐慌,且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依法處理。
玩具槍也不能隨便拿 最高可罰1.8萬元
警方表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提醒,無論玩具槍是否具有實際殺傷力,只要外觀足以讓一般民眾誤認為真槍,在公共場所拿出把玩、拍照或揮舞,都可能造成恐慌甚至引發警方出動處置。
本案警方訊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函請簡易庭裁處,後續將由司法程序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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