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ike鬼切害21歲女騎士撞車受傷 台中單車男「肇事逃逸」|壹蘋新聞網

Ubike鬼切害21歲女騎士撞車受傷 台中單車男「肇事逃逸」

警方將通知單車男到案說明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21歲薛姓女子昨晚騎機車行經北區柳川東路時,擦撞1名騎自行車突然迴轉的男子,薛女失控撞上路邊停放的轎車受傷,單車男看了她一眼竟「肇事逃逸」,警方將通知他到案說明。
女騎士擦撞突迴轉的Ubike,再失控撞上路邊轎車。民眾提供
女騎士擦撞突迴轉的Ubike,再失控撞上路邊轎車。民眾提供

單車男突迴轉肇事!看一眼逆向騎走

台中市警二分局昨天下午6時23分獲報,北區柳川東路四段近五權路發生事故,到場後發現是21歲薛姓女子騎機車行經事故地點時,與1輛公共自行車YouBike發生擦撞,薛女失控撞上路邊停放的轎車,單車男騎士則逕自離開現場。

根據薛女行車紀錄器及路口監視器,當時薛女騎機車載人行經事故地點,前方同向騎YouBike的男子突然向左迴轉,薛女來不及反應,擦撞腳踏車前輪後撞上停在路邊停車格的轎車;薛女與乘客忙著扶好機車,單車男看了他們一眼調頭逆向離開。

不構成肇逃!仍涉過失傷害及民事責任

薛女手腳輕微擦挫傷,未就醫,經檢測未飲酒;至於離開現場的單車男,雖不構成《刑法》肇事逃逸罪,但仍可能涉及過失傷害罪及民事責任,警方將查明身分通知他到案說明,以釐清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

第二分局提醒,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依規定停留現場,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並配合警方處理,切勿任意離開現場,以免衍生後續法律責任。另行經路口、路段或車流較多處所時,駕駛人均應依規定行駛,轉彎、迴轉前務必提前減速並確認周遭車況,切勿貿然變換行進方向,並應遵守速限、保持安全距離,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女騎士撞上突迴轉的腳踏車。民眾提供
女騎士撞上突迴轉的腳踏車。民眾提供
單車男害女騎士撞車後,逆向離開現場。民眾提供
單車男害女騎士撞車後,逆向離開現場。民眾提供
女騎士的視角。Threads/jerry.xue127提供
女騎士的視角。Threads/jerry.xue127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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