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佳俊/台北報導】台北市一名男子2年前到北投區某知名溫泉會館消費,在男湯蒸氣室內仰躺石板休息時,竟遭陌生徐姓男子伸手抓握生殖器,被害人當場喝斥並撥開對方的手,沒想到約20秒後徐男竟再度出手,被害人忍無可忍,當場以毛巾圈住徐男頸部,將人帶到櫃檯要求處理並報警。徐男事後辯稱是被蒸氣燙到、揮手時不慎碰觸,但士林地院調查發現現場根本沒有相關蒸氣孔,另有證人聽見徐男說出「我摸一下而已啦」,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男湯蒸氣室遭突襲 喝斥撥手後竟「二度出手」
判決指出,案件發生於2024年11月22日下午2時許,A男前往北投一間溫泉會館消費,當時進入男子蒸氣室,仰臥在石板上休息。由於室內蒸氣瀰漫、視線不佳,A男突然感覺有人伸手抓握他的生殖器,驚嚇之下立即撥開對方手部,並大聲喝斥:「你在幹什麼!」
沒想到徐男遭制止後,竟未就此罷手,約20秒後再度伸手抓握A男生殖器數秒。A男氣憤之下起身,以手上毛巾圈住徐男脖子,將他一路帶到大眾池櫃檯,要求工作人員處理並報警。
徐男辯「蒸氣燙手」 現場配置圖直接打臉
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徐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當時蒸氣從石板下方冒出,自己因手部遭蒸氣燙到,才反射性揮手,意外碰到A男生殖器,並非出於猥褻意圖。
不過,法院調查現場平面圖及蒸氣孔配置後發現,A男當時躺臥的位置根本沒有設置蒸氣孔,徐男所稱「被蒸氣燙到」的說法與現場狀況不符,因此難以採信。
除了現場配置外,溫泉會館副理出庭時的證詞也成為關鍵。副理表示,雙方被帶到櫃檯後,A男當面質問徐男為何要摸他,徐男當時全程低頭、臉紅,沒有積極反駁,甚至脫口說出:「我摸一下而已啦。」
法官認為,若徐男真的是因為遭蒸氣燙到而意外揮手碰觸,理應立即解釋並否認,但他當下的反應及說法,反而與單純意外觸碰的辯解不符,因此認定徐男具有猥褻犯意。
第一次遭制止仍再犯 法院判刑1年
士林地院審酌,徐男與A男彼此並不認識,卻在公共場所為滿足私慾而對他人身體下手,侵害A男的性自主決定權;尤其第一次觸碰遭到明確喝斥、制止後,仍再次伸手觸碰,犯意更加明確。
法院認為,徐男的整體行為已達強制猥褻罪程度,加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並提出辯解,迄今也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難認具有悔意,因此綜合犯罪情節、家庭經濟狀況及檢方求刑意見,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