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國道3號1輛自小客車昨(1日)上午行經彰化和美路段時,對向1輛貨櫃車疑噴出零件,剛好砸自小客車上,將前擋風玻璃及引擎蓋各砸出1個洞,零件還卡在前擋與引擎蓋凹槽之間,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方獲報後發現闖禍的是1根插銷,將通知該輛貨櫃車主到案說明,最重可罰6千元。
受害車主在臉書社團在臉書貼出行車紀錄器畫面,昨天上午8時53分開車行經國道3號南向約192公里彰化和美路段,對向1輛行駛在中間車道的貨櫃車突有零件脫落,連續飛越內側車道、中央分隔島,砸中行駛對向內側車道的受害車,造成前擋風玻璃砸出1個大洞,引擎蓋也受損凹陷,零件還卡在前擋風玻璃與引擎蓋凹槽之間。
車主說,警方表示本案要向遠通公司申請監視器畫面,可能需要2、3個月,想詢問是否有車輛剛好拍到畫面,「做筆錄時警察說我很幸運,人沒事就算了,對方的凶器竟然還能留在我的車上!」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大隊表示,昨天接獲報案,發現該輛轎車疑似遭對向車道貨櫃車掉落之插銷擊中前車身及擋風玻璃,後續將依規定調閱該路段相關影像,通知車主到案說明,如違規屬實將依規定製單舉發。
警方呼籲用路人,車輛平時應定期保養維護,行車上路前務必做好車輛車況檢查(油、水、煞車、輪胎、燈光…等),行駛途中如有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之1條規定,處駕駛人1000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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