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詐領公款還偽造文書!嘉義大埔鄉長涉貪上千萬 檢方追加起訴了|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嘉義報導】嘉義地檢署偵辦嘉義縣大埔鄉公所採購弊案,發現鄉長吳明勳等人涉嫌以不實收據核銷公款、償還欠款等偽造文書犯行,檢察官偵查終結,追加起訴吳明勳等5人
大埔鄉長吳明勳等人涉嫌偽造文書案,檢方追加起訴。翻攝大埔鄉公所官網
大埔鄉長吳明勳等人涉嫌偽造文書案,檢方追加起訴。翻攝大埔鄉公所官網

檢方查出,吳明勳自民國107年底起擔任嘉義縣大埔鄉長,公所未循正常採購程序,竟向其胞弟吳姓男子經營之生技公司採購滴丸等產品作為公務伴手禮。為掩飾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及核銷限制,吳明勳涉嫌與吳姓胞弟等人共謀,取得其他商號之空白收據填載不實品項與金額,指示公所同仁核銷23筆、共計24萬8420元。

大埔鄉公所長期向轄內社區發展協會採購農特產品伴手禮,積欠貨款達百萬餘元。吳明勳為清償欠款,多次召集各課室主管,指示各單位以年度預算額度,利用該協會空白收據填載不實內容辦理核銷,共計核銷73筆、金額達175萬805元,全數用以抵償公所欠款。

檢察官審酌,吳明勳、胞弟吳男、公所侯姓、紀姓、游姓課長等5人涉犯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且與嘉義地院審理中之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具相牽連關係,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向法院追加起訴,請求併案審理。其餘涉案之公所課室主管及職員等十餘人,則另為緩起訴處分。

吳明勳自2020年至2025年10月間,藉由鄉公所發包「大埔藍色公路遊憩廊帶計畫標案」、「公所辦公廳舍改建」等多項工程,涉嫌洩漏底價、圖利特定廠商並向業者索賄,或與其胞兄、胞弟聯手詐領公款。

檢方認定吳明勳三兄弟等人不法獲利共計1113萬1266元,已於2026年2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詐欺取財等罪嫌將吳明勳等人提起公訴,目前全案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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