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室友!愛慕分租女室友潛房間躲衣櫃 持球棒攻擊性侵未遂重判4年8月|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新北報導】租屋在新北市泰山公寓的彭姓男子,因愛慕不相識的分租套房女室友小芳(化名),竟於去(2025)年9月在一樓信箱取走小芳的信用卡帳單,11月還侵入小芳房間,翻拍小芳的護照內頁、駕照等個資,同月再2度闖入其房間持球棒躲進衣櫃,當小芳洗完澡裸體走出浴室時,突襲打她頭部、摀口鼻欲性侵,所幸鄰居聽到喊叫聲進屋制止,小芳才脫困,彭男承認侵入住宅及違反《個資法》但否認跟騷及攜帶兇器侵入住宅性侵未遂,新北地院不採辯詞,判他4年8月徒刑,另得易科罰金部分判6月徒刑,可上訴。
彭男闖入分租女室躲衣櫃還持球棒襲擊性侵未遂,重判4年8月、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AI生成示意圖
彭男闖入分租女室躲衣櫃還持球棒襲擊性侵未遂,重判4年8月、另判6月得易科罰金。AI生成示意圖

判決指出,彭男與小芳是住在新北市泰山區公寓的分租套房室友,2人素不相識,彭男因對小芳心生愛慕,去年10月下旬,他以撞門方式侵入小芳房間,並在1樓信箱內取得其信用卡帳單,同年11月20日下午3時32分前,他先以撞門方式侵入小芳房間,拍攝小芳放在屋內的護照內頁、駕照等個資。

此外,彭男又於去年11月29日下午4時31分許,到附近的小北百貨購買球棒,當天傍晚5時40分許,帶球棒、紗布,闖入小芳房間,躲藏在衣櫥內待小方回家,小芳於5時40分返家沐浴後裸體之際,彭男突然現身,拿小芳的長裙蒙住其頭部,再持球棒敲擊其頭部,再以紗布摀住其口鼻,因小芳持續抵抗、叫喊欲開門脫困,彭男竟勒住其脖頸阻止,以違反其意願而著手進行性交行為,小芳因而受到輕微腦震盪等傷勢,幸經鄰居聽到小芳喊叫進屋查看發現後,立刻制止,小芳才得以脫困。

彭男事後被警方拘提到案,他於法院審理時,聲稱是受「洪哥」男子持不雅照威脅,逼他控制小芳,絕無性侵犯意,但提不出任何相關證據,法官認定彭男的辯詞屬幽靈抗辯,痛斥彭男所為造成小芳身心嚴重受創,雖已與小芳調解並支付賠償金,但小芳表明因擔心彭男不高興才調解,並指彭男狡猾、犯後態度不佳,希望法院讓他負應負的責任。法官因此依攜帶兇器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彭男4年8月徒刑,另依跟蹤騷擾罪、《個資法》判他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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