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分署表示,陳姓男子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間年僅17歲,多次無照騎乘機車上路,共計5次遭警方查獲,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每案裁處罰鍰新9000元,合計4萬5000元,陳男均未依限繳納,裁決處於2025年10月起至115年4月止陸續移送該分署執行。

台中分署依法查調陳男於金融機構有存款後,隨即於今年5月13日核發扣押命令,金融機構陳報足額扣押,台中分署準備依法收取款項之際,陳男母親來電表示,陳男多次無照駕駛被裁罰後並未收斂,2023年5月就發生車禍導致嚴重癱瘓,至今已3年多只能躺在床上持續往來醫院接受治療及復健,無法就學由其照顧。

陳母希望從寬處理,但台中分署向她表示,陳男因車禍導致嚴重癱瘓之處境,令人遺憾,不過,所執行之存款係陳男因車禍所得理賠金200餘萬元之一小部分,對陳男之醫療及生活影響不大,衡酌國家債權實現與陳男權益,陳男違反交通規則無照騎乘機車,裁決處係依法裁罰,台中分署也必須依法執行;陳母表示理解,分署也順利完成執行。

台中分署提醒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不要有無照駕駛、酒駕、毒駕、疲駕、藥駕等不安全駕駛或其他危險駕駛行為之情事,對於交通違規罰鍰、牌照稅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均應依限繳納,若逾期未繳,案件移送行政執行後,將依法調查義務人名下存款、薪資、保險、股票、不動產及其他財產,必要時並得扣押薪資、工程款等債權,以確保國家公法債權獲得實現,決不寬貸。

本文依《新聞倫理政策》《新聞規範》《事實查核政策》採訪撰寫,如有疑問與指教請見《更正政策》

作者簡介

鮮明

曾先後任職3家平面媒體,跑過許多大大小小的社會新聞,擅長處理讀者投訴、爆料案件,挖掘網路熱門議題,樂於踢爆社會的不公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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