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時,沈慶京表示,他作無罪答辯,因為問心無愧!同仁們都是為了中石化公司與全體股東的最大利益!回首當年,1994年政府推動國營事業民營化政策的時候,受當時經濟部長江丙坤交代與託付,在沒人願意承接下,籌措資金扛下中石化。願望就是帶領公司已僵化的國營事業轉型獲利,但一直不順,直到2012年起,石化業連年虧損,2019年本業已虧損近90億元,公司面臨重大危機,轉型迫在眉睫。

沈慶京還說,2019年間,京華城土地第三次公開標售流標後,台北市邊緣的南港世界明珠商辦大樓,每坪成交價達100萬元,而京華城位在北市中心又緊臨信義計畫區,若京華城改建商辦大樓,同仁保守估算最低每坪可賣到120萬元,且附近已賣到每坪200萬元左右,可見評估正確!基於貸款銀行來函要求中石化參與合建開發,中石化團隊因此尋求與外部合作共同開發京華城土地。

起初,興富發表達有合作意願,後來婉拒,聲稱要與他人合作投標,而中石化也嚴肅地自我評估,認為若中石化公司自己投標拿下這塊地,結合京華城球體建築時代留下的又深達31.5米地下室,有特殊穩固結構設計,未來改建可大幅節省成本,更能讓中石化獲利而翻身,甚至停掉石化本業,平穩走向專業的土地開發和科技新事業,甚至走向亞洲發展,實現成功轉型!

沈慶京指出,至於投標價格,中石化知道有強勁競爭對手下,為了確保得標,在董事會授權投標價格的範圍內,以372億1萬元投標,這是當時中石化公司為獲利頗豐、重大轉型、勢在必得、而做出的最佳商業決策。想不到。檢察官不採認事實,反而武斷地認定中石化當時應該要「議價」買下土地,這樣才能以「最低成本」買到土地。請問,檢察官這種論調,不就是要他以「控制者」自居嗎?這不是事後諸葛嗎?若中石化真用「議價」方式,難道不會說他是在私相授受、背信呢?

沈慶京還抱怨,檢察官指控京華城公司減資款分給股東後,減資款拿去還債是「洗錢」,還指控他與銳亮負責人共同成立銳亮公司共犯洗錢,真是天大的笑話與冤枉,他根本不認識銳亮公司負責人朱少芬,何來合謀洗錢,若還債是洗錢,為什麼錢還敢留在台灣?檢方還起訴中石化子公司鼎越預付5億元給京華城是背信,事實上,鼎越請律師、會計師和地政學者討論並訂出計算公式,買賣雙方的專業經理人開了無數次會議,才訂了第五次增補協議,這是商業談判後的結果,又兼顧誠信原則,何來背信。

沈慶京感慨說,中石化好好的一家公司,在迫切危機中碰上最好的轉型機會,卻又突然無端地從柯文哲案後多次被搜索,還被扣押土地,銀行團抽銀根,從此喪失轉型機會,同仁人心惶惶。他的身體健康和財務也受到嚴重損害,中工經營權沒了,親離信散。檢察官罔顧對他有利的證據起訴,破壞人格和名譽,造成他和家人極大傷害,無辜同仁及其等家屬也無端被波及,活在起訴的威脅恐懼中。

沈慶京最後告訴法官,他當時是中石化公司的最高顧問,責任就是協助公司轉型成功,所做的一切,都是為公司與股東的最大利益。他與同仁真的沒有犯罪,真的被冤枉!懇請法官明察秋毫,賜予無罪判決,雖然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請還給他和無辜同仁公道與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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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