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實被控脫產案遭檢方起訴指出,林男為規避子公司實聯長宜淮安價值3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0億元)的股權被強制執行,2020年間與妻子徐莉玲的「SL公司」簽署假轉讓協議,再將股權設定質權給自己經營的台灣實聯公司,涉嫌虛偽交易脫產。
士林地院今開庭審理,除林伯實外,實聯長宜前副董事長陳正忠也出庭作證,陳正忠致稱,當年是他找林伯實一起投資鋰電池與電動車事業,第一年賺錢後每年虧損,自己也離開公司,財務都交給林伯實處理,至於2021年股權轉讓給SL公司,他表示不記得林伯實是否告知,法官隨即提示2023年的調訊筆錄,陳男當時稱對轉讓股權不知情且已退股不想管,他立刻回說,他說的確實「是真的」。
法官隨後訊問林伯實,股權轉讓時有無簽署質權設定契約,林回答,「不清楚」,法官再追問,不清楚為何要簽?林伯實說,那些都是海外小公司,大都是好朋友間合作,若不這麼做,會影響他進出中國。林伯實還說,自己多在台灣工作,為了公司陸續花了很多錢也回不來,「做生意就是這樣,虧了就是虧了。」
林伯實的律師劉煌基則說,公司當時在中國面臨8000萬人民幣的商業仲裁,轉讓股權純屬緊急保全,林伯實已為公司墊付約2億元人民幣,請法官判他無罪。但是,告發人的律師高峯祈則反駁,本案攸關告發人790萬美元(約新台幣2.5億元)的投資額,若公司股票真的虧損到沒價值,何必轉讓給自己小孩的公司?
今天庭訊歷經45分鐘辯論終結,法官諭知9月22日上午10時30分宣判。林伯實在律師攙扶下步出法院,對媒體追問夫人徐莉玲的現況、家中情形等,他都不發一語,隨即在律師陪同下搭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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