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名警員是在2025年4月至11月間,透過社群平台「X」邀約8名網友到他於北市大安區的母校高中大玩性愛遊戲,該警員身為校友,熟悉校園地形,就帶著這群網友在學校的活動中心等地嘿咻,並錄下性愛影片。這名警員事後於2025年7月13日起至11月17日間,陸續將性影像上傳到「X」共57次,警方獲報以後,同年11月18日持搜索票到該警員住處搜索,查扣2支手機、1台電腦主機、2個行動硬碟,並將警員移送北檢,檢察官訊後諭令10萬元交保,檢方於今年2月9日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台北地院本(8)月10日開庭,這名警員全部認罪,並懇求法官給他自新機會,強調沒有利用警察身分強迫他人發生性行為,更沒有販賣性愛影片,承審法官郭建鈺認他的態度良好,當庭告知警員所犯2罪,都會給予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並勸誡他說,「這樣的行為不要再有,應該好好珍惜公職的機會」。
郭建鈺曾辦理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涉貪案的檢察官,之後轉任法官,據悉,轉任1年的法官有機會在今年爭取到審判長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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