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被約談的鄭璧欣獲檢察官諭令20萬元交保,陳志全、施建芃各10萬元交保,陳志全被限制出境出海。據了解,鄭璧欣與劉政道早年是萬華分局的同事。
據了解,檢調今年5月間曾搜索約談劉政道、郭哲敏的大帳房杜韋蓁及陳志全,檢方當時依《貪污罪》聲押禁見劉政道獲准,陳志全則10萬元交保,杜韋蓁請回。劉政道被羈押後抗告成功。6月間,北院再開羈押庭,劉政道否認濫查個資,強調是辦案所需,僅承認拿A案查B案也沒收賄,法官認直接證據不足,諭令劉男30萬元交保。
檢調後續從劉政道被扣的手機發現,陳志全、施建芃另經營放款公司,2人疑向債務人追債,透過中間人鄭璧欣牽線找劉幫忙查個資,是否從中收賄,有待進一步釐清。
據了解,劉政道已被調任南港分局警備隊,他否認收賄,檢方漏夜偵訊後認劉政道涉犯《個資法》、洩密等罪,有串、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