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毒駕吊銷駕照+沒入車輛」 律師驚覺2問題更倒楣|壹蘋新聞網

立院三讀「毒駕吊銷駕照+沒入車輛」 律師驚覺2問題更倒楣

記者 綜合報導
【江宜潔/綜合報導】為重懲並有效防治毒駕,立法院昨(28)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增定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三年內不得考照,且無論車輛屬何人所有都將沒入,另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終身不得再考照。不過,全面加重罰則之際,律師林智群也發現有兩大問題恐「更倒楣」。
圖為彰化縣警方執行路檢攔查毒駕與酒駕。警方提供
圖為彰化縣警方執行路檢攔查毒駕與酒駕。警方提供

林智群律師指出,毒駕或拒絕毒測者一律吊銷駕照、且無論車輛屬何人所有都將沒入,儘管此修法大快人心,但同時也產生了新問題,至於關鍵字就在於「不論車輛屬何人所有」。

首先,租車業者該如何處理這個風險?林智群律師表示,租車業者無公權力、沒辦法確認租車者是否有吸毒等前科紀錄,因此對方若真的吸毒開車導致他們車輛被沒收,「這看起來不是很公平。」

不僅如此,林智群律師也思考著,若民眾車輛遭吸毒者偷竊,「那更倒楣,車子被偷已經很倒楣了,還要被國家沒收。」

圖為彰化縣警方執行路檢攔查毒駕與酒駕。警方提供
圖為彰化縣警方執行路檢攔查毒駕與酒駕。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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