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指出,新北市范姓男子剛滿20歲,他早在未年滿16歲時,2021年10月某日清晨,騎乘機車行經北市長安東路1段時,遭警攔查酒測,因拒測又無照駕駛,被移送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18萬元罰鍰,19歲時於2025年4月5日清晨、4月11日凌晨,短短7天內2度無照騎機車,於北市萬華區及新北市三重區拒絕酒測,遭加倍裁處36萬元及54萬元罰鍰,
並限制5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
另外,范男也未依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3次,遭裁罰5400元,2022年5月間陸續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總計罰鍰累積108萬餘元,新北分署經多次扣押其銀行存款無著,因違規情節重大,新北分署將該案列為重點執行案件,新北分署書記官今年6月間前往范男住處訪視,但未見范男,因此委請其鄰居代為轉知范男到場報告財產狀況。
范男得知新北分署書記官到家中訪視未果,於是在本(7)月20日親自到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他於13歲時就因無照駕駛被裁罰,當時因個性叛逆,高一時又因無聊,開始獨自飲酒染上酒癮,偶爾會向朋友借騎機車,因多次無照駕駛被取締,也因拒絕酒測遭裁處罰鍰,因高中沒畢業,之前有沒工作,只能對罰鍰放任不管,也沒告知父母。
范男說,現在擔任水電工學徒已1年多,個性逐漸成熟,每天早起工作,且控制酒量,出入都由友人搭載,未再酒後騎車,但收入不多,又要分擔家人房租,每月僅能負擔1.1萬元。新北分署見范男願意知錯悔改,勇於面對鉅額罰鍰,審酌其經濟狀況,同意其分期繳納,導其人生步入正軌,范男於是在書記官說明下,同意參加衛生福利部「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接受酒癮治療。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並應確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免害人害己,萬一遭受裁罰,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