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起訴指出,孫楚荃於2021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止,在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某支援營運輸連服役,擔任中士運輸士期間,受暱稱「百威」、「雲哥」、「JACK JACK」等人利誘後,約定取得任職單位內可取得機密資料後交付,可獲得新台幣或虛擬貨幣作為報酬;孫男因此涉險以手機拍攝國家機密及軍事機密相關資料後,傳送洩漏給「百威」、「雲哥」、「JACK JACK」等人。

據高檢署調查,孫楚荃的薪水與積蓄似乎都花在「抖內」直播主身上,因此積欠地下錢莊高額債務,為籌錢還債而被共諜吸收,因此在運輸連調度室以電腦使用軍網開啟系統後,下載「極機密」及「機密」等級的軍事機密文書及電磁紀錄,如馬防部「聯合作戰計畫等」,再用手機翻拍後,以通訊軟體Telegram傳送給綽號「百威」、「雲哥」、「JACK JACK」等人8次,共獲取6萬餘元報酬,高院今年4月依《國安法》等罪判孫男12年,褫奪公權6年。

高院合議庭認為,中共近年來意圖改變兩岸現狀,以軍事擾台等方式對進行台脅迫行動,強調不放棄武力犯台,甚至超越傳統武力衝突的範疇,轉向以認知作戰、資訊戰、法律戰、經濟脅迫等方式,虛實交織的方式危害我國主權,而孫楚荃身為現役軍人,對國家負有忠誠義務,其取得資國家高度機敏性的機密,竟為個人不法利益而洩漏給對岸人士,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破壞軍人武德非微,因此量刑12年,褫奪公權6年。

全案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高院判決並無違誤,今駁回上訴定讞。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