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石金業」騙投資黃金吸181億 董事長邱嬿妤等38人起訴+罰40億  |壹蘋新聞網

「聖石金業」騙投資黃金吸181億 董事長邱嬿妤等38人起訴+罰40億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以招攬投資黃金為主力業務的「聖石金業」公司,被控以買賣高檔黃金條塊名義,再用龐氏騙局手法,2年內共吸金181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24)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聖石金業」及公司負責人邱嬿妤及員工共38人,並對邱女、邱女丈夫蔡承翰、哥哥邱薡宬、營運長張桂洋等4人求刑18年,「聖石」公司則科罰40億元。另集團南區執行長黃美芬等13名幹部也遭求刑16年、處長蘇恩潔21人等求刑10年。
聖石金業董事長邱嬿妤(右)今遭北檢起訴並求刑18年,聖石也被科罰40億元。翻攝聖石金業臉書
聖石金業董事長邱嬿妤(右)今遭北檢起訴並求刑18年,聖石也被科罰40億元。翻攝聖石金業臉書

聖石金於2021年間在北市信義路開幕,事後拓展到全台北中南三大旗艦店,去年被檢舉涉嫌以買賣高檔黃金條,實際在吸金,聖石金業被控利用95折或88折低價購金,再承諾由公司代管一年後取回現貨,因有投資人在合約期滿後拿不到黃金,且本金也無法回收,因此懷疑被詐騙而報警,刑事局因此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北檢起訴指出,聖石金業董事長邱嬿妤及丈夫蔡承翰、哥哥邱薡宬為聖石、聖世、聖巨、聖永金業等公司的負責人,自2023年1月起以直銷佣金獎金制度,以業務員招攬民眾簽定「黃金條塊預購暨寄託契約」,再搭配贈送活動「黃金定期定量契約」,聲稱會保證獲利。

聖石金業的契約中約定,投資人可以折扣價格預購黃金,然後再選擇將黃金以市價回售聖石,預購未滿500克至1公斤以上黃金,分別保證獲利8至12%,另購送活動則是,投資人購買每月定期定量4克黃金1年、加贈4克黃金,換算利息為8%至10%,估算2023年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共吸金181億6210萬1738元。

檢警去年發動多次搜索約談行動,共查扣現金6億6308萬3038元、澳幣7萬餘元、日幣137萬餘元、美元100萬餘元、加拿大幣1萬餘元、港幣25萬餘元、黃金共5萬餘克及豪車7輛。
北檢日前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拍賣查扣的法拉利812 GTS、法拉利F12 Berlinetta、勞斯萊斯Wraith、保時捷718 Boxster S、保時捷TAYCAN 4C.T.、賓士A180等6輛豪車,工拍得35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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