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起訴指出,谷女擔任信義區一家夜店的女公關,劉柏葳則在該夜店擔任保全時認識谷女,2人曾交往並同居。不過,劉男有暴力傾向且經常對谷女施暴,去年5月16日,谷女再遭劉男甩巴掌、掐脖致臉部受傷,名牌衣服也遭破壞,谷女因此驗傷聲請保護令,不料,就在保護令生效當晚,劉男便已預謀殺害谷女。

就在去年7月30日晚間,劉柏葳於北市信義區威秀影城B2停車場守候多時,正當谷女進入地下室後,劉男便立刻上前,2人因而爆發口角。接著,劉男憤而強行將谷女拖進樓梯間,並持預藏的彈簧刀猛刺谷女,讓難以抵抗的谷女最終倒臥血泊中,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

警方從監視器查出谷女前男友劉柏葳涉嫌重大,連夜追查後於7月31日凌晨在宜蘭五結鄉逮捕劉男,並帶回警局偵辦。據了解,劉男持刀行兇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從畫面中可見他在犯案後即開車離去,並把車輛丟在信義區巷弄內,接著換騎機車一路從北宜公路騎到宜蘭外公家,外公見他全身血跡驚覺事情嚴重性,希望外孫去投案,並幫忙找律師處理後續法律問題。

檢警相驗谷女遺體時,發現谷女全身共計受有30至50處刀傷,且劉男多集中人體重要部位攻擊,如頸部、胸部及背部等處。劉男被逮後,一度辯稱只是情緒失控殺人,並非預謀;檢方訊後則認為,劉男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因而向北院聲請羈押獲准,並一路延押至今,直到去年11月起訴移審後,北院仍裁定他續押至今。

恐怖情人劉柏葳(右)狠砍前谷姓女友(左)57刀致死,北院今一審宣判。資料照片
恐怖情人劉柏葳(右)狠砍前谷姓女友(左)57刀致死,北院今一審宣判。資料照片

北院國民法官庭自本月17日起密集審理全案,古女母親、妹妹及家屬均與律師均到庭旁聽,並陸續進行量刑及事實辯論等程序。審理期間,古女妹妹本月21日出庭作證,她當庭證悲憤說,她與姊姊從小相伴長大,姊姊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信仰,最後卻被一個自私懦弱的人結束生命,讓她再也找不到努力的理由與動力。她還說,因為從小父母離異,讓相差一歲的姊妹成為無話不談的知己,姊姊對她而言就像媽媽一樣,陪伴她成長,也是她人生中的榜樣。

谷女媽媽與妹妹陳述意見時均希望判處劉柏葳死刑,委任律師黃中麟也代古女父親朗讀手寫的一封信說,谷爸以土城謝姓男子當街殘殺妻姨案為例,希望「保護令不再只是一張紙」,一定要讓劉男付出死刑代價。檢察官則建請法院至少判無期徒刑,而劉柏葳的律師則主張,他仍有復歸社會可能,建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劉柏葳雖認罪,但始終堅稱是因為追討金錢才臨時起意殺人,絕非求復合不成而預謀殺人,他甚至在鑑定及庭訊時汙衊死者,毫無任何和解動作,但在辯論時,劉男竟改變改態度當庭向古女家屬兩鞠躬,另向合議庭及國民法官鞠躬,再向旁聽席的民眾鞠躬,四度鞠躬後仍強調是「情緒控制不當」才犯案,感到很抱歉。谷女家屬則氣憤撇臉不甩。

全案於本月22日辯論終結,北院國民法官庭定今(24)下午2時30分宣判,劉柏葳還當庭法官說,想來聽判。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