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倫聲請自訴指出,黃廉盈於2021年8月16日晚間11時許,在他住處利用搬家之際,趁機偷走放在保險箱內2名女兒的220萬元現金及多年累積的壓歲錢,另於2024年9月11日晚間,在臉書貼文發表「但是婚姻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況我經歷了12年要週週面對他惡習後的精神暴力,那種煎熬不是三言兩語可以表達」、「我在婚姻裡過了12年似偽單親的生活」、「我每週都積極爭取跟孩子相處,很多時候反而是前夫常以各種理由拒絕」等不實言論,涉嫌加重誹謗。

夏天倫還指控,黃廉盈明知2兒女年幼,竟於2021年10月10日,將2兒女遺棄在北市內湖國賓官邸社區住處內,妨害兒女行動自由及發育。涉犯遺棄、強制及妨害幼童發育等罪嫌。

士檢偵辦比對卷證資料、對話紀錄及證人證詞,均無法認定夏天倫所指遺失的現金是何時遺失、由何人取走,更沒有監視器畫面等證據證明是黃女拿走,另外,黃女在臉書的發文屬婚姻衝突下的個人感受及對前夫公開指控的回應,無法認定為捏造事實,因此對全案不起訴,夏男提再議後也遭高檢署駁回確定。

夏天倫仍不死心,再向士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士院裁定指出,全案自訴聲請範圍僅限於竊盜、侵占,審查重點在於檢方不起訴是否有違反經驗法則、論理法則或證據法則,而非重新偵查,審閱全案卷證後認定,檢方及高檢署均已詳細調查證據,並未發現有任何可以認定黃廉盈涉犯竊盜、侵占的證據。

名媛夏黃廉盈遭前夫夏天倫指控偷孩子紅包,網路貼文誹謗,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再議駁回,夏男聲請自訴也遭駁回確定。翻攝黃廉盈臉書
名媛夏黃廉盈遭前夫夏天倫指控偷孩子紅包,網路貼文誹謗,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再議駁回,夏男聲請自訴也遭駁回確定。翻攝黃廉盈臉書

裁定還指出,夏天倫主張雙方未曾約定每月支付8萬元房租,但依2人對話紀錄顯示,黃女曾表示,「除了房租一個月再給我8萬也可以」,夏男回覆「沒關係」,顯見雙方確有金錢往來的討論,2人雖於2021年簽署離婚協議書,記載已就房地產、債務及財產協議,但未具體約定內容。

此外,夏天倫多年前寄在黃廉盈名下122萬餘元,直到去年才請求返還,黃女也立即歸還,可見雙方離婚後財務關係並未完全結清,黃女所稱夏男曾同意支付房租並非毫無依據,法官認定,夏男提出的侵占指控缺客觀證據,無法達到刑事起訴的犯罪嫌疑程度,檢方不起訴及高檢署駁回再議均無不當,裁定駁回夏男聲請准許提起自訴,且不得抗告確定。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