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鳳山分局鳳崗派出所7月7日下午接獲洪姓計程車司機(37歲)報案,表示稍早載送一名女子至鳳山區青年路二段一處超商後,察覺對方行跡可疑,懷疑可能是詐騙集團車手。
警方立即趕赴現場查訪,在超商內找到林姓女子(46歲),林女說是在抖音上認識1名男子,雙方互稱「老公、老婆」,「老公」要她幫個小忙,她就來了,並依詐騙集團指示擔任取款車手,正等待下一步面交指令。
警方經林女同意檢視手機內容,告知這就是詐騙集團網路感情詐騙手法,林女得知真相後,擔心仍有民眾受害,遂配合警方行動。當晚6時許,林女依指示前往鳳山區文化西路一處生鮮超市與被害人面交,警方則在現場周邊埋伏守候,待雙方接觸時立即上前攔查。
送錢來的這位蘇姓女子(54歲)因網路認識張姓男子,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誘騙其攜帶新臺幣10萬元現金前往面交。
警方檢視蘇女手機後,確認其中存有假投資詐騙相關訊息,當場成功攔阻交付款項,保住10萬元積蓄,並將林女依詐欺未遂罪嫌函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對蘇女完成阻詐通報。
鳳山分局表示,本案能順利攔阻詐騙,關鍵在於計程車司機機警察覺異狀並主動通報,也提醒民眾,詐騙集團常以網路交友、假投資及高薪工作等話術層層設局,甚至利用遭詐騙者擔任車手。若遇要求現金面交、代收款項或可疑投資情形,務必提高警覺,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查證,避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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