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移審程序,新北檢若今早9時許將常如山、張元齡、謝金亨連人帶卷移送新北地院後,新北地院收案後將進行分案程序,確認由哪個合議庭的受命法官審理後,將開始閱卷及律見等程序,然後再定接押庭開庭審理時間,預估最快也要中午過後才會開庭。

新北檢起訴指出,常如山、劉貞華共同經營愛爾麗醫美集團,是台灣規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連鎖醫美集團之一,於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地設有分店,常等人知悉客戶包含未成年人,接受療程時可能在診間內更衣或裸露身體隱私部位,卻無故攝錄及重製、散布他人性影像、竊錄他人隱私部位,自2019年起至2025年12月24日前,分別在台北松江店、台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台中崇德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新北林口店診間角落裝設偵煙器外觀偽裝型監視器,竊錄消費者面容及更衣或裸露胸部、下半身等隱私部分以及診間非公開活動之影片。

新北檢查出,一名被害人於今年5月1日在新北板橋店診間更衣欲進行療程時,發覺診間天花板角落裝有似偵煙器外觀的監視器,於是報警處理,常如山、劉貞華及張元齡立即指示謝金亨拆除該店的偽裝型監視器及主機,並刪除主機儲存影像,又因被害人隔天在社群軟體Threads發文,常等人立即聯繫謝男,指示謝男到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各分店拆除監視器,謝男則帶著妻、兒子於5月1日至3日到各分店拆除監視器及主機,警方則於5月3日深夜11時許,在台中崇德店前拘提謝男。

新北檢指出,這次起訴的範圍包括台北松江店、台北忠孝店、新北永和店、台中崇德店、新北新莊店、新北板橋店、新北林口店等,遭攝錄影像的被害人(包含未成年人)共99人(包含未成年4人)、164罪,數罪併罰,以被害人及次數計算罪數,

新北檢指出,常如山、劉貞華、張元齡、蔡姓會計、謝金亨等人就裝設偽裝型監視,涉犯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共12罪、無故竊錄性影像34罪、無故竊錄性影像未遂68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4罪、 拍攝少年性影像未遂4罪、個資法無故蒐集個人資料42罪等罪嫌。另外,謝金亨妻、兒涉犯湮滅證據罪嫌也一併起訴。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