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超商外空地停車格「全被開罰單」 新竹警:市府說算騎樓|壹蘋新聞網

停超商外空地停車格「全被開罰單」 新竹警:市府說算騎樓

記者 綜合報導
【劉育良/綜合報導】新竹市有民眾將車輛停放在超商外空地停車格內,結果全被警察以騎樓違停開罰單,民眾質疑並將事件po到臉書社團「新竹爆料公社」,引來網友熱議。警方今表示,經函詢市政府,該建築物前方為「無遮簷人行空間(騎樓)」,屬禁止臨時停車處所。
有民眾車輛臨停在竹市一家超商外空地,被警方稱因該處屬騎樓而開罰。中央社(劉彥伶提供)
有民眾車輛臨停在竹市一家超商外空地,被警方稱因該處屬騎樓而開罰。中央社(劉彥伶提供)

民眾昨在「新竹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停放在光復路、關新路口全家超商外空地的所有汽機車,都被警察到場開罰單,詢問警察原因,警員指出,市府定義該塊地算騎樓。

發文引來許多網友怒火,「欠業績欠成這樣嗎?這叫騎樓真的好誇張」、「開單的鴿子腦袋有洞吧」、「蛤?那個叫騎樓?」、「假如這個是騎樓,旁邊建地鐵皮為何不拆掉」、「超商前的停車格不是私人土地嗎」、「都畫停車格了!罰個鳥!這個也應該是去開罰超商吧?」、「這罰單請全家超商店家吸收」、「全家便利商店也要負責,引導錯誤讓客人吃上罰單」。

據《中央社》報導,轄區員警指出,經函詢新竹市政府,該建築物前方為「無遮簷人行空間(騎樓)」,屬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依法不得違規停放車輛。

市議員劉彥伶表示,該處外觀如同一般空地,店家可能不清楚法規,一般民眾更是不懂,結果不小心違規停放車輛被開單,確實會讓人感到莫名其妙。建議市府主動介入協助處理此類爭議,若該處空間依法可以增設臨時停車格,應輔導業者依規定申請;若地目不能申請停車格,也應請店家做好宣導且不要劃設格線。

新竹市政府表示,該便利商店外空地、民眾停車的位置,屬於道路用地範圍,會再向店家輔導禁止劃設車格,避免民眾誤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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