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去(2025)年12月9日開庭審理時,郭哲敏一度請律師以手機播放A片,全程靜音模式在被告席「觀賞」,遭眼尖的法警發現後向法官報告,法官得知後震怒,當庭制止並告誡郭及律師。

至於郭哲敏涉案部分,他被控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約35.7億元,還從事地下匯兌,經手資金高達217億元、獲利逾1.2億元,不法所得共計約37億元。新北地院一審依非法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等罪,判刑11年8月,宣告沒收已扣案、價值約2億元的841萬顆泰達幣及35億餘元犯罪所得。高院二審今年5月30日改判他9年8月徒刑。

高等法院今召開沿押訊問庭,檢方主張,郭哲敏的羈押原因仍存在,有羈押必要。郭哲敏則指出,這一年多來每次的延押庭都提出各種替代羈押方案,包括電子圍籬、只在家不出門、監控不離開台北市、每小時報到一次,更也針對法院認定的逃亡疑慮提出相關證據,但合議庭始終認為他仍有逃亡可能,感到相當心累。他還說,從未打算逃亡,這次也不再聲請交保,希望法院直接裁定延押,不要再浪費司法資源,也不想讓社會大眾認為他想逃亡。

郭哲敏最後指出,檢察官不必每次延押庭都說擔心他逃亡,希望不要繼續讓檢察官困擾,他也決定不再上訴,盼盡快服刑,讓全案圓滿落幕,他還說,「我勇敢面對司法,希望檢察官也可以不要上訴,讓我盡快去服刑,不要再浪費司法與社會資源。」合議庭並未當庭裁定。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