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陳志豪是楓緣國際負責人,2兒子則各擔任堡晟興業公司負責人及該公司負責進口報關及報驗業務,父子3人明知食用橄欖油及橄欖粕油分為初榨橄欖油、精製橄欖油、橄欖油、精製橄欖粕油、橄欖粕油5類,不同種類ˇ的橄欖油應據實標示品名、原料及產地,且「銅葉綠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添加在油品中,但陳氏父子3人竟自2024年10月起,向義大利進口添加「銅葉綠素」橄欖粕油,還將應標示為「義大利橄欖粕油」的產品,改貼在「日本一番純橄欖油」、「日本一番頂級橄欖油」等瓶子上,重新分裝為1公升瓶裝,再以2公司名義賣給不知情的通路商對外販售,藉此獲利2023萬3759元。

士檢還指出,檢察官蔡景聖今年1月指揮警政署保七總隊發動搜索約談,訊後諭令父子3人以3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今偵查終結,檢察官害痛批陳志豪父子,相關產品流入市面後,消費者因不實標示而誤信為日本進口的高品質橄欖油,影響消費判斷及選擇,破壞食品標示制度及市場交易秩序,因此起訴父子3人,並認定獲利2023萬餘元,向法院聲請沒收全部犯罪所得,以展現嚴辦食安犯罪、追查不法利得的執法決心。

衛福部曾於2013年曾發新聞稿指出,依聯合國食品標準委員會(Codex)、歐盟、美國、加拿大等各國規定,精製的橄欖粕油為准許使用的食用油,我國則訂有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可供遵循,精煉的橄欖粕油為可食用油,正常飲食下不至於造成消費者健康危害,目前查無國際間禁止使用橄欖粕油規定,不過,業者販售的食用油產品,若使用橄欖油或橄欖粕油者,應依其實際成分詳實標示。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