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分署指出,陳姓女子之前騎機車2度超速,又多次違規停車、未繳納停車費等交通違規,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16筆罰鍰共1.2萬餘元,另因欠繳機車停車費5筆350元、滯納燃料稅1筆450元,自2024年起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共計移送22件,應納金額1萬3000餘元,新北分署扣押陳女銀行存款及薪資均無著落。
直到今(2026)年5月26日,陳女親自到新北分署向書記官說明案情,她告訴書記官說,剛找到長照工作,薪資不高,且她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需要照顧中度身心障礙及重病就醫中的母親,每月要支出龐大醫療費及照護用耗材費,已喘不過氣,還有患有中度身心障礙胞兄,目前安置在養護中心,其費用負擔更是雪上加霜,但願意配合將其名下機車交給新北分署查封,並申請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考量陳女經濟困境,全盤了解後,特別法外開恩,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同意陳女辦理分期繳納,每期繳納1千元,直到繳清所有罰鍰。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應依規定繳納停車費,並遵守交通安全規則,以免遭受裁罰,萬一被移送執行,也應跟陳女一樣勇於面對,主動說明自身處境以適當方式繳清欠款,或辦理
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