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判決指出,徐男雖是成年人,卻交往未成年少女,還腳踏三條船,全案發生在去年5月27日到6月5日,短短一周時間,徐男就陸續對3名少女施暴、凌虐。徐男先於去年5月27日,因不滿A女友欠他錢,就帶到摩鐵逼迫對方脫光衣服後,要A女友拿竹筷插自己下體,再拿菸燙自己私密處,之後又拖對方到廁所淋滾燙熱水,A女友右前臂及右腿因而受二至三度燙傷、占全身面積7%,更可惡的是,徐男全程還拿手機拍攝。
一周後,徐男於去年6月4日不滿借住他家的B女友偷偷吸他的菸彈,竟憤而以熱水潑灑對方背部,再到廚房拿菜刀敲打B女友左手臂及頭頂,再拳頭毆打,致B女友左眼角、左上臂、肩部瘀傷、上背二度燒燙傷。隔天6月5日下午,徐男不滿C女友大嘴巴,對他的黃姓友人稱B女友在徐男家,徐男憤而毆打C女友頭及鼻,又拿安全帽毆打頭部,再拉到2樓持鐵鍋繼續毆打C女友頭部,最後再帶到房間,拿矽膠按摩器毆打其肩膀及頭部,導致其手臂、頭部多處傷痕。徐男甚至於同月間,偷拍2人性愛影片。
此外,徐男還在去年6月底,見B女友與前男友私會,一氣之下毆打B女友,並拿剪刀刺傷其手臂,3名小女友不堪受虐,陸續報警,徐男被逮後遭聲押獲准。檢警依照家暴妨害性自主、傷害等罪嫌起訴徐男。
一審認定徐男多起犯行,重判他9年,上訴後,高院酌減徐男刑度,但仍重判他8年6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