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華訊其餘11名主管、業務等員工則獲檢察官諭令10萬元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調查局指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華訊電能公司自2024年起,利用在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各地世貿中心加盟展參展機會,或在臉書等公開社群平台張貼廣告,以投資該公司「FAFAGO綠能充電樁」名義,向民眾吸收資金。調查局北機站於是報請北檢檢察官蔡佳蒨指揮,並與新北市警樹林分局及新北市刑大合組專案小組偵辦。
檢警調查出,華訊電能是由執行長謝博鈞等人在加盟展上,向民眾推介「華訊電能FAFAGO充電樁」投資案,並展示該公司總裁陳建寰與神通公司簽訂合作契約等新聞,吸引投資人駐足。謝男與公司業務等人宣稱,投資人每投資1個充電樁30萬元,保證每月最低可獲利3520元,年化報酬率達14.08%,且投資期滿3年還可選擇由華訊以7折價格買回充電樁,或是選擇繼續投資享有「買二送一」或「買三送二」等不同優惠方案,吸引投資人加碼入注資金。
華訊後來無力支付投資人每月獲利,今年5月間搬遷一空,投資人發現受騙立即報案,檢警調初估華訊自2024年3月至今,吸金超過1.9億元。專案小組昨天同步搜索華訊電能公司及謝博鈞等人共21處所,並拘提約談謝男等14人到案,還查扣電腦主機、合約書、存摺等大批證物,全案朝加重詐欺等方向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