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建榮曾任台南市刑大大隊長、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長、新北市刑大大隊長、保一總隊副總隊長、嘉義市警察局長以及刑事局副局長。他於2023年間向李姓建商借款1千萬元,再用林姓女密友名義,將這筆錢借給在北市大安區經營餐廳的答姓女老闆,並約定年息200萬元。

由於新北檢於2022年底偵辦名模錢帥君富商男友、郭哲敏非法地下匯兌案,驚傳警界高層及承辦檢察官均受郭男招待並出入招待所「88會館」,引爆社會譁然。據高檢署調查報告指出,黃建榮等人曾在2020年1月間參加政風室尾牙,並在續攤時前往「88會館」歡唱,且事後無人付費,形同無償接受招待。2023年1月,警政署認定黃建榮涉及不當宴飲,並對26名曾去過「88會館」的官警祭出懲處,除了對時任刑事局副局長黃男記過一次,同時也拔官調任警政署專委。

豈料,黃建榮又於去年5月間傳出涉有恐嚇討債情事。原來,黃男過去在刑事局任職期間就曾對外放款,透過林姓女密友得知一名答姓女子急需用錢,因而向友人借款1000萬元並轉借給答女,雙方談妥借款利息1年200萬元。豈料,黃建榮因捲入「88會館」案遭調職後,擔心在外放款一事曝光,同年要求答女提前還款,更假借職務權力恫稱「我是刑事局副局長,我可以隨時找證人做筆錄咬死你,不管做真的或假的,一定讓你因詐欺罪進去關」,讓答女心生畏懼報警,全案因而曝光。

警政署自清自檢向北檢呈報此案,台北地檢署於去年12月偵查終結,依涉犯《刑法》恐嚇罪嫌起訴黃建榮;同時,檢方也審酌黃男身為公務員,卻假借職務上的權力、機會犯行,建請法院依法加重其刑。

台北地院審理半年後,認定黃建榮恐嚇犯行,今判他7月徒刑,可上訴。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