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指出,呂姓男子(37歲)、盧姓男子(40歲)和林姓男子(37歲)以借貸、投資名義包裝詐騙手法,由盧男、林男化名「許正浩」、「阿坤」假冒菸酒盤商,分別向游姓被害人等7人佯稱其等共同經營菸酒事業,事業有成,獲利頗豐之話術,再以高額利潤為餌,誘使被害人等7人應允出資,企圖以投資為名遂行詐騙之實。
案經檢調據報後,由檢察官將被害人所提出之事證送請指紋鑑定,並指揮桃園市調處調閱3人等人金融帳戶資料,詳細比對資金流向,查悉呂男等人取得被害人之投資款項,總計高達1億3613萬餘元,然用於與菸酒商交易之金額甚微,實則係將高額款項投注運動彩券及下注賭博網站。
經蒐證完備後,今年1月14日由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郭法雲指揮桃園市調處前往呂男等3人住處執行搜索,通知呂男等3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呂、盧2人獲准,林男雖因犯罪嫌疑重大,但尚無羈押之必要而諭知交保20萬元。
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認呂、盧、林等3人均涉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等罪嫌;呂男另涉犯以網際網路賭博財物罪嫌而提起公訴移審,並考量3人不思圖以正當方式謀取利益,竟以投資為由詐欺被害人等人,詐欺金額高達1億3613萬餘元,且事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請求從重量刑及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呂、盧2人移審後已由法院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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