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不滿「家被大燈照射」 人肉擋車坐路中至少罰500|壹蘋新聞網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住在信義區的廖姓婦人,昨天(25日)晚間21時不滿臨停車輛大燈照射其住處,與駕駛發生爭執,婦人索性拿出板凳坐在路中央擋住車輛通行,警方到場後立即勸導離開,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予以舉發。
警方到場勸導婦人離開。翻攝畫面
警方到場勸導婦人離開。翻攝畫面

信義分局三張犁派出所昨晚21時許接獲報案,指稱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71巷3弄口有婦人坐於道路中央影響車輛通行,立即派員到場查處。

經了解為廖姓婦人因不滿臨停車輛車燈照射其住處,與駕駛發生爭執,遂持板凳坐於道路上阻擋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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