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警分局前鎮街派出所23日17時接獲110報案,前鎮區興仁公園發生傷害案件,立即派遣警力火速趕赴現場處置,迅速掌握涉案人身分帶返所偵辦。
警方初步調查,楊姓男子陪同妻子及3歲年幼兒子於公園遊玩期間,方姓女子(年約46歲)竟徒手掌摑幼童左臉,造成臉部紅腫。楊男見狀立即上前制止且報警處理。
警方到場後立即控制現場情勢,並將涉案方女帶返所釐清案情,方女聲稱遭孩童辱罵「去吃屎」。家屬後續已帶孩童前往醫院驗傷,並將提出傷害告訴,並向警方表示,根本不認識對方,小孩也完全未與方女對話,不知對方為何動手。
前鎮分局分局長黃元民強調,對於任何涉及未成年孩童之暴力行為絕不寬貸,後續將依相關事證依法調查,全案將依觸犯《刑法》傷害罪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罪嫌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以維護社會治安與孩童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興仁公園秩序維護,並配合權管機關不定時前往該處查察,以確保大眾休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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