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訊時,張淑娟的律師吳漢成指出,周玉蔻、蔡玉真誣指張女「滾床單」,不僅於2022年9月23日晚間10到11時在53頻道《民視新聞台》播出,還同步於152頻道《民視台灣台》播出,應將2個頻道的收視率加總,評估損害程度。周、蔡的律師雖均反對,但合議庭仍決定綜合考量該節目當時在2個頻道的收視率,作為量刑參考。

合議庭今天也傳喚《民視》吳姓製作人作證,確認周玉蔻等人為何會爆料張淑娟「滾床單」。吳男指出,節目的標題、主持人身後的電視牆秀出的繪圖(CG),都是周玉蔻審核過,周當庭否認說,「我是有看過CG、標題,但通常不會表示意見,『審核』這2字太沉重。」不過,周女坦承上節目的來賓是由她決定。

周玉蔻表示,節目播出前,她有傳LINE請蔡玉真向「消息來源」戴芝蕙查證,蔡則說,她當時有聯絡戴女,但戴女沒接電話,有回覆周說,「找不到戴女」,周為證明自己事先傳訊息請蔡查證,當庭將手機交給審判長侯廷昌過目,侯審判長看完2人對話後說,「這裡面這麼多東西,很精彩啊。」當下問周之前為何都沒有提出,周說,檢察官都有看過。

審判長隨後諭知,會將這些手機對話內容列為新事證,並請助理將案發前一周至案發當天的對話內容列印後,8月4日開庭時公開勘驗。

張淑娟庭後神情沉重,她說,案發生至今已4年了,覺得高等法院應讓她把衣服穿回去,4年來都沒有穿衣服,她籲請高院能聽到被害人4年來度日如年的心情。張女還說,全案是周玉蔻自編自導自演,之前已6名證人打臉周,而周、蔡觸犯《個資法》非法利用個資罪,刑度5年以下,一審判各1年6月等於打了3折,意味一審判太輕。她最後強調,「司法是保護老百姓的,不是用司法延宕」,請高法法官加油。

一審判決指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新聞工作者,並擔任談話節目主持人、評論員,因蔣萬安被提名擔任2022年台北市第8屆市長選舉候選人,認為他父親蔣孝嚴於1999年爆發的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真實身分不明,2022年9月22日、23日於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及個人臉書分別接續發表「滾床單」等言論,並揭露張淑娟個資,指張女就是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同時還指摘張女嘗試攀附權貴,擔任空服員期間工作態度不佳,毀損張女名譽。

北院法官認定周玉蔻、蔡玉真發表的言論涉及私德,且非可受公評之事,又未經合理查證,因此依加重誹謗罪、《個資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各判1年6月徒刑。

民事求償部分,張淑娟向民視、周玉蔻、蔡玉真連帶求償2000萬元,目前正由北院審理中。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