苓雅分局5月9日17時9分許接獲報案,苓雅區六合路發生車禍,轄區凱旋所立即趕往現場處置及協助疏導交通,並通報交通分隊到場測繪。

警方說,莊男酒駕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1款,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及同條第9項,吊扣該車牌照2年;肇事逃逸,違反同法第62條第1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莊男詢後依公共危險罪移請高雄地檢偵辦。

路邊停車遭莊男擦撞。翻攝畫面
路邊停車遭莊男擦撞。翻攝畫面

苓雅分局呼籲,民眾飲酒務必理性適量,切勿酒後駕車,害人害己。本分局將持續宣導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並加強違規取締告發,以維護市民交通安全。

禁止酒駕
作者簡介

凃建豐

喜歡聽故事,聽說了,就想分享給更多人,讓大家有一起前進的勇氣。一直待在平面媒體,見證紙媒興衰,直到進入網路時代,發現日新月異的豈止是新聞,連媒體本身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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