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114年初透過大數據分析及長期行動蒐證,發現吳男、郭男為首的製毒集團選定台南市安定區田野間鐵皮屋及高雄市湖內區漁塭旁鐵皮屋設置製毒工廠,由蘇男協助裝設廠房製毒相關設備,共犯魏男購置、搬運製毒器具,且晝伏夜出形跡可疑;經查證屬實後報請檢方指揮偵辦。
警方調查,製毒集團成員為躲避查緝,以「分階段、分處所」方式,刻意選定於安定區一處鐵皮廠房做為前階段製毒工廠,另選定高雄市湖內區一處鐵皮廠房做為後階段製程工廠,於白天利用租賃小貨車載送化學原料,並於深夜時分方才進行毒品製造,以分散風險。
專案小組日前見時機成熟,部署警力攻堅查緝,於破獲兩處毒品工廠,查獲甲基安非他命成品毛重71.1051公斤、甲基安非他命半成品溶液毛重46.04公斤、麻黃鹼成品毛重63.34公克、製毒原料及設備一批,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南地檢署,主嫌吳、郭等2人,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地檢署起訴在案。
刑事局指出,查緝毒品犯罪係政府持續治安重點工作,製造毒品工廠因會排放製毒廢氣廢水,經常隱藏於偏僻山區進行犯罪,警察會持續規劃鎖定製、運、販毒集團及潛藏在此類山區之涉案對象進行查緝;更會持續向上溯源,掃蕩幕後幫派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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