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2024年7月2日,有女警上廁所時發現亮光,仔細一看發現廁所被裝設針孔,立刻通報長官,經調閱派出所內的監視器,發現是黃仕奇所為,於是通報檢方搜索黃男住處及辦公等處所,並查扣其相關電磁紀錄等證物。

北檢偵辦後起訴指出,黃仕奇原任職於信義分局轄下的派出所,他自2019年11月起將針孔安置在1、2樓廁所內衛生紙捲筒架或垃圾桶內,偷拍女同事如廁畫面,2024年7月2日,針孔被女警同事發現後,惡行被揭穿,至少有4名被害人經辨識後提告。

檢警後來又在查扣案的硬碟內發現,黃仕奇因對1名女同事有好感,將對方放在辦公室桌的住處鑰匙備份後,於2020年10月間潛入對方家中,將針孔裝放在浴室排風口,之後每隔2到5天取會檔案,共計潛入女同事住處10次以上,並錄到5段女同事盥洗、沐浴、如廁等影像。更離譜的是,他還在新莊自家廁所裝針孔,若同學、同事或朋友到家中做客時就趁機偷拍,此外,他也上網下載色情影片,檢警查出他尚未刪除的兒少性影像共113部。同時,台中檢警偵辦「創意私房」案時,也查出黃男曾購買下載2部未成年性影像。

黃仕奇於案發後辭職,仍被市警局督察室報請記2大過免職,北檢認定黃男犯下派出所偷拍女警如廁隱私影像、潛入女同事家中偷拍涉犯侵入住宅、竊錄、違法蒐集個資等罪,又在自家偷拍則是竊錄、違法蒐集個資,另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則觸犯《兒少性剝削》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今依違法蒐集個資等多項罪名,判他應執行1年2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得易科罰金部分則判1年8月徒刑,緩刑5年,但要向公庫支付12萬元,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

作者簡介

張欽

從事新聞工作32年,上山下海最後在壹蘋新聞網法庭中心,歷經扁案、馬英九洩密、三中案至如今的柯文哲涉貪案外,期許藉詳實報導,呈現最真實的內容讓大眾評斷,這就是記者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