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檢日前接獲情資,有詐欺集團利用「普發現金」議題進行電信詐欺,檢察長極為重視,立即指派專責主任檢察官蘇恒毅、檢察官周子淳積極溯源偵辦。
經深入調查發現,被告楊嫌為詐欺集團「卡商」,負責對外收購人頭門號 。被告楊嫌先於社群軟體FACEBOOK張貼廣告 ,並以每個門號新臺幣4000元之代價,向喬嫌以及多名外籍人士收購電信門號SIM卡,提供予詐欺集團作為犯罪工具。
詐團成員取得門號後,民國114年12月1日撥打電話予蘇姓被害人,假冒郵局、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員警及檢察官等公務員身分,訛稱其「普發1萬元現金」將遭人盜領,需將金融帳戶交予檢察官確認金流,被害人陷於錯誤,於同月3日交付臺灣銀行、國泰世華及高雄三信等3家銀行之提款卡,隨即遭盜領共68萬5,000元。
檢察官周子淳指揮高雄市警局刑警大隊、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臺南市專勤隊,執行搜索及拘提行動,合計拘提包含被告楊嫌、來台就業或學之外籍人士在內之8人到案,其中被告楊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罪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郭景東檢察長指出,現今詐欺集團手法專業且分工精細,常結合民生時事遂行犯罪,鑑於目前「普發現金」領取作業尚未截止,詐騙集團極可能持續利用此議題,冒用公務機關或郵局名義進行詐騙,政府機關絕不會以電話要求民眾交付提款卡、存摺或提供銀行帳戶金流,若遇可疑情事,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鄰近警察機關求證。
檢方也呼籲在台外籍人士亦應提高警覺,若將行動電話門號或金融帳戶之控制權任意交付他人或出售牟利,亦可能觸犯幫助詐欺罪等刑責,檢方將持續擴大電信詐欺犯罪之打擊面,斬斷犯罪集團之供輸鏈 ,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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