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阿德與陳姓妻子在前鎮區一處「藝術學院」的美術教室當老師,阿德擅長水彩、水墨、素描,有不少學生都來報名,其中就有3名學姐、學妹關係的少女一同上課,不料阿德竟然在上課期間,「假無意」碰觸她們身體,藉口要量測胸部大小,卻在用手環抱時觸碰胸部,又不時摸手、揉臀,還對其中1人傳鹹濕簡訊。
這讓3名少女感到很不舒服,也成立IG群組討論,一度覺得對師母抱歉,最後還是決定不姑息,前年9月向警方報案,警方傳喚阿德到案說明,並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函送,檢方偵結後起訴。
阿德出庭時質疑女學生說法前後不一,且當時教室人多,他不可能做出此行為,又強調自己罹患肺腺癌、舌癌,還有焦慮、恐慌等疾病,服用血清素治療的副作用是喪失性功能,沒有性慾怎麼會對少女下手,強調自己是清白的。
一、二審法官根據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判斷,阿德確實有假借教學名義性騷未成年女學生的情形,考量他身為教育人員,未盡保護學生責任,還利用師生權勢關係進行騷擾,法治觀念偏差,犯後否認並未與對方和解,性騷擾兩罪併罰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日以1000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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